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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内电动车辆用户安全须知
来源: | 作者:office-100 | 发布时间: 2025-08-21 | 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场内电动车用户安全须知

1驾驶员的资格

旅游观光车的驾驶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操作证。

2乘客与行李

旅游观光车辆的每个乘员必须保证均有座位。老人、儿童、孕妇等行动不便的乘客要有专人的监护下乘车,必须确保安全。每位乘员的质量、每位乘员的手提物(mw1)及随身行李(mw2)的平均质量这和按10kg计,其总和不大于设计载质量。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观光车使用场所所规定的物品乘车。

3车辆的使用

车辆在使用时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额定能力。

未经制造厂批准,不得进行任何设计上的修改,也不得在车上附加任何物体,以免影响车辆的能力和运行安全。

由于更换不同的部件配置(如蓄电池组、轮胎、座椅等)而引起的修改,不得降低安全性并符合本规范的要求。

4行驶道路

行驶的道路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,必须加强对其维修保养使其不影响车辆的运行安全。

车辆的行驶道路必须具有良好的视野并容易转弯,不得出现斜坡、陡坡、窄通道和低顶篷。

★ 在可能遇到行人或其他车辆的道路子,则该行驶道路必须具有足够的宽度。

★ 建议行驶道路的坡度不超过25%,坡顶和坡底必须平滑过渡,以免载车辆底部与路面碰撞。当坡度超过25%时,建议安装标牌。此时,必须极其小心驾驶车辆。

▲ 必须注意:

若受通道、道路、过道、地板或坡道限制,则应配备附属(辅助)设施或辅助人员。通道、道路、过道、地板或坡道必须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,以防车辆的损坏,且不致降低车辆的稳定性。危险状态,包括顶部的障碍危险,必须在显要位置标明。消防通道、上楼通道和消防设备配置通道必须通畅。